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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党建+执法”:奉化共绘文明养犬新画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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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市综合行政执法局(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)
  • 时间:2025-08-18
  • 近日,一场由“综执先锋”引领的联合攻坚行动悄然展开,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,以“党建红”引领“执法蓝”,在重点管理区域开展了一场文明养犬“共治战”,行动中既有温情劝导的暖心瞬间,也上演了情理法激烈碰撞的“交锋”时刻。

    (执法队员向群众宣传文明养犬)

    行动伊始,区综合执法局、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、辖区派出所的党员骨干,采取“双线并进、协同作战”的模式,兵分两路。第一组由区综合执法局秩序中队联合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组成,目标明确,在重点管理区域主次干道、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巡查劝导整治遛犬不牵绳、犬只未登记、未佩戴犬牌、未及时清理犬粪等违规行为。第二组由区综合执法局属地中队联合辖区派出所,深入社区、小区内部,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精准治理。

    在某小区内,当执法队员正耐心跟群众宣传《文明养犬倡议书》、普及《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时,远处传来了一阵争吵声,执法队员赶忙跑去一探究竟。

    原来是一位居民任由一只未佩戴牵引绳的犬只自由奔跑,与其他群众起了冲突,面对执法队员的劝阻,该女子依旧我行我素:“怕什么?我家‘宝贝’从来不咬人!就算真咬了人,我负责!”其“负责论”引来周围居民侧目,一些带孩子的家长更是面露担忧,气氛瞬间紧张。

    “女士,请您冷静。”执法队员冯振迅速上前,语气坚定而沉稳,“首先,根据《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,重点管理区内遛犬必须束牵引绳,这与犬只是否温顺无关,是强制性规定。其次,您的‘负责’承诺无法替代法律的强制性要求,更无法在伤害发生前消除潜在风险。一旦发生伤人事件,无论您是否承诺‘负责’,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甚至法律责任。更重要的是,您现在的行为,已经对其他居民,尤其是小孩子,造成了实质性的安全威胁和心理恐慌。”

    面对执法队员有理有据的回应,以及周围居民不满的目光,该女子的气势明显弱了下去,虽有不甘,但仍默默取出了牵引绳给爱犬戴上。

    “以前看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只能避着他们走,投诉了也不一定马上解决。这次看到党员带头,几个部门联合行动,动真格也讲道理,感觉真不一样!”一位小区居民在目睹了全程后感慨道。

    文明养犬不是个人意愿问题,而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。此次联合整治行动,是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“党建+执法”融合模式、擦亮“综执先锋”品牌的一次生动实践和成功探索。下步,区综合执法局将坚持党建引领,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推动执法力量常态化下沉,服务端口前移,将此类联合行动固化为长效机制,不断织密文明养犬的“共治网”,让依法、文明、和谐的养犬新风尚在奉化落地生根。(信息员 竺斐 任微洁 一审 杨明放 二审 葛荷丹 三审 刘拥军)